该院调查发现,“美团”等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部分餐饮提供者存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、未在餐厅服务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、未公示量级分化信息等问题。针对上述问题,原州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,督促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。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,立即约谈第三方平台,要求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加大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力度,责令相关商家限期整改问题,规范经营。
原州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浩说:“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,加强餐饮企业准入和日常监督力度,切实提高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意识,并督促行政监督及时履行监管职责。” (通讯员 侯宝华)